2007

這些年來…… 張國榮的迷與思


 

 2007-04-01

 

文:洛楓

 

 

這是我寫給哥哥張國榮的詩,日期是2007年1月,距離他逝世的日子已經差不多四年了,如果仍有悸動,那是延綿無絕的——這些年來斷斷續續寫了幾首關於哥哥的詩,比年少的時候用他的歌詞嵌入詩篇的數量更多,思愁沒有因人的不存在而消逝;正如「這些年來」(這其實是哥哥的歌名)的四月和九月,紀念他的活動從來沒有間斷;來自各地的「哥」迷,如中國大陸、日本 、韓國 、澳洲 、加拿大 、德國 和美國等地,無論懂不懂廣東話,四方八面而來聚在這個小島上,以鮮花、歌聲、錄像、展覽、研討會等各樣方式,共同懷念一個人。

 

每年置身於這些場景中,總有無限觸動,那些親切的人語、默哀的眼神、微顫的哭聲和安撫的笑容,每每讓我覺得自己在紙上的悼念原是那麼微不足道,尤其每天在冰冷的環境生活、工作和拼搏,已經少見人間真情如許毫無保留的傾注,內裏有一份恍若孩童的純真,因為悼念的目的很簡單,只是為了一個曾經陪伴成長卻已然離去的人——那個人的血肉之軀曾經很真實,如今只剩下流動的影像、迴響的歌音,卻已足夠讓他和懷念他的人永遠保留定格,而且細水長流,生生不息……

 

 

生死、傳奇、迷思 

 

張國榮的悼念活動差不多成為這個城市不解的「迷思」(myth),每年四月和九月總有朋友問我﹕這些活動到底何時才會終止?我說不知道,因為懷念他的人仍然存活。然後朋友又會問﹕在2002年至2003年間逝去的歌手不止一人,為什麼偏偏只有張國榮如此「陰魂未散」?這個我知道,那是因為歌者本身的個人魅力、藝術成就,以及生死傳奇超越了時空和地域的限制,甚至凌駕了生死的界線,彷彿與我們同在——當一個人在香港流行文化及演藝歷史上投下了不可磨滅的痕和火花,那痕不但前無古人,而且後無承繼者,那火花不但照耀了舞台空間躍動的可能,而且還迸射出銀幕上千變萬化聲情形貌,那麼,這個人便會永遠的不存而在,步入了永恒的定鏡!試想想﹕紅豔的高跟鞋、Jean Paul Gautier的opera coat,還有倜儻的十二少、不的阿飛、亮麗的程蝶衣、任性的何寶榮等等,誰能忘記?是的,「迷戀」就是為了不要遺忘,歌迷會的朋友告訴我,當他/她們每年手籌辦悼念活動時,便是和哥哥最親密接觸的時候,那種貼近的感應,我相信是「迷者」(fans)以外的非關係者所不能明白、甚至無法認同的。

 

 

社會的負面定型

 

所謂「迷者」(fans,或粉絲、歌迷、影迷、狂迷),在社會大眾的論述中往往被賦予負面的評價,無論社會學者還是心理學家,認為「迷者」都是孤獨遺世的異常人,或精力無處發泄的年輕人,他們生活於自我設想的天地中,把時間和金錢花費在一個遙不可及的偶像身上,甚至為對方自絕於朋友、家庭和社會,將自我認同、生命的理想全建構在跟這個偶像的關連上,可以不眠不食,恍似入定癡狂,可以萬水千山,長途跋涉,也可以傾盡所有,眾叛親離,最後更可能演變成暴力的報復或佔有(如約翰.連儂被歌迷槍殺)。

 

我沒有否定這些立論基礎,但同時不得不確認當中的詭辯之處:其一在於預設的定型,「迷者」全是感情用事的、非理性的,甚至心理狂亂、言行偏差、搗亂秩序、對抗法規的,忽略了「迷者」也有理智、守禮和學養豐富的,他們不一定是年輕人,因為專注的迷戀可達至數十年之久,歲月會將迷者催入中年暮年成熟的時段。

 

其二在迎合大眾的偏見,在沒有實在訪察的參與體驗下為迷者訂做一套負面的社會形象,然後尋找和放大特定的例子,進一步加強這些形象的確切性。其三是以局部代替全部,將曾經發生的狂迷事件(如歌迷或球迷的騷亂)作為這個群體的全部真相,沒有細心剖述也不願花時間訪查,在不同的地方和角落仍有許多理性的、感受力深,而且充滿節制能力的歌迷或影迷聚會。

 

其四在於簡單二元對立的思維公式,認為「迷者」是文化工業的受害人、消費主義的追隨者及流行文化潮流的盲從之輩,沒有主體意識、創造力和對抗性,只沉溺於媒體售賣的虛幻世界;可是,這些論者不是「迷者」,他們無法進入歌迷、影迷的思想世界與心情領域,感受當中的自主選擇與創造潛能,如何藉一個喜愛的偶像豐富自己的生命、開拓理想、帶動存在的活力、激發創造的思維等等,是這些閉關的學人永遠無法觸及的內容。再者,所謂文化工業、消費主義、潮流和媒介幻像等形式,並不是迷者自行建造的體制,因此,要追問的議題不是迷者如何沉溺,而是這些體系如何建構?以及建構了怎樣的環境與生存條件?

 

 

我們都是「迷者」

 

我們每個人都不能避免「迷戀」,都有機會成為「迷者」,只是有些時候我們狂迷的是一些身邊伸手或可觸及的人和事,例如刻骨銘心的愛情(不一定唾手可得)、崇高的事業(或升職)理想、永遠欲求不滿的物質享受(買房子、汽車、珠寶和衣服),有時候甚至只是迷上一項運動或一種玩意(期望勝利奪標),或子女的成績、家人的成就,只是這些欲望往往都被大眾賦予正面的價值,即所謂上進心、競爭力,因而被認可和嘉許。然而,迷戀一個偶像卻不可同日而語了,當中伴隨而來的不是積極的肯定,而是抨擊,「迷者」被說成是不切實際、妄念、不事生產、浮誇和厭世。可是,當我們能放下身段,走得深入一點的看,便會發現原來迷戀愛情、物質、成就跟迷戀偶像心理的歸屬上並無分別,都是讓孤寡的靈魂心有所屬、虛幻的人生有所歸根、疏離的社會與人際關係有所寄託。當然當迷戀變成狂迷或狂亂,失去自控,以致傷害自己、干擾他人,災患必不能避免,或因情而殺人、因物慾而盜竊、因偶像崇拜而採取暴烈的手段,行為走向極端的偏狂與乖離,那便不再是關乎個人的故事了。

 

在這骨節眼上,我們或許應該關注事件發生背後的因由,而不是口徑一致的單單把鏡頭的燈光聚焦在狂迷者身上,正如這次「劉德華 狂迷」事件,幾份報章的報道公式都十分雷同,在於挖掘新聞的煽動性、奇情意味和主角的悲情形態,每段報告旁邊的方格資料不是心理專家苦口婆心的勸勉年輕人切勿效尤,便是摘錄網上一些不知是否確實存在的譴責留言,照片的焦距在於放大狂迷者異常的神情、憔悴的臉容或憤恨的激情。至於整個事件背後的社會環境、文化形構的成因、香港偶像在內在傳播和接收的狀、青年人信仰真空的時代景觀等等,全部付諸闕如,並沒有觸及探討。攤開充滿同情和譴責的報道(同情和譴責不能解決問題),我很想明白狂迷者十多年來的心路歷程、家庭成員之間的點滴關係,以及在引起媒介關注後有沒有社會關懷?而面對這樣的困局又如何尋求可行的援助?可惜狂迷極端的言行只成為鏡頭下的獵物,被用以立證崇拜偶像的負面標籤!

 

 

歌迷會人生圖像

 

這些年來(又回到張國榮的曲目),無論是歌迷會為我還是我為歌迷會做的事,都已達至藤樹相的境地,彼此依存和取暖。舉辦一個悼念活動投入的人力、資源、時間和感情,我能夠體會和想像,籌辦過程中遇到的阻滯、挫折和爭拗,當中怎樣協調、斡旋、妥協或爭取,完全是切切實實的人生圖像。到活動得以完成了,看家人帶傷感的心情而來,滿足的希望而去,那份共同分擔和分享的愉悅,也是冷暖涓滴在心頭。每年兩次的紀念活動,為歌迷餘下的日子髹上向前邁進的力量、等待的希冀,恍如春泥護花,是一個不存在的人滋養了無數的存活者,讓他/她們覺得遺憾的生活過得有一點色彩,這是哥哥化身天使後留給他的迷者最後的禮物。

 

這些日子我在趕寫一本關於張國榮的書,而我所認識的歌迷會成員都是屬於向內的、沉靜和低調的一群,沒有歇斯底里的呼叫,沒有飛車追逐的驚險場面,因為我們與世無爭,所以外來的譴責、揶揄,也就無法動搖那份堅持的信念和恆久的聯繫,這或許能夠解釋何以張國榮的紀念活動能年復年的持續,外在社會的不願認同,加強了內部成員的團結。我不知道這些團結、堅持和感情能燃燒到何時,會否有一天燈盡灰滅,但只要曾經劃過痕,那痕便已完成了它的使命,正如當初向這世界投擲了石頭,這世界便已擁有了這塊石頭了!

 

洛楓:香港詩人,任教於中文大學文化及宗教研究系,專研香港文化包括詩、小說、電影、流行音樂,是「哥哥」張國榮的忠實歌影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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