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

李碧華不是味兒


 

 

文:林冰

 

二千餘萬製作的《霸王別姬》,因尊龍的辭演,一下子便變成一部僅數千萬元的小成本製作了(如果如報紙所披露,徐楓將用國內演員演出的話)。我想心中最不是滋味的,還不是陳凱歌,而是原著者李碧華。  

 

有時真是人算不如天算。失了一個張國榮,找回一個尊龍,明明是大好事(一下子擢升為國際級),正值高興之時,卻因老板娘和男主角你一言我一語搞到一拍兩散,不能不說:太可惜嘞。有位朋友問我:「你估係唔係徐楓諗諗吓,唔捨得俾那一千二百萬俾尊龍,借題發揮,臨時縮沙呢?」我話:「呢樣嘢,只有徐楓可以回答,無人知。不過,人哋咁樣諗,亦是情理之中的事。」我哋嘅電影界,除咗嘉禾用成龍,出到八位數字的片酬,也只有蔡子明用千餘萬請過尊龍。一擲就是一千萬予某一個人,手仔有點軟,也不出奇,心忐心忑,亦是人之常清。何況在徐楓原本的預算內,付給虞姬的只不過是二百五十萬,兩個數字,相差何其大。

 

 

尊龍難搞 帶狗飲橙汁拍戲 

 

聽說尊龍提出的附帶條件是:要坐七四七噴射機往北京;要帶著他心愛的狗兒在北京作伴;要從香港空運新鮮橙汁往北京作飲料。這些附帶條件是可以傾談的,比如,港龍沒有七四七飛北京,總不能包一架專機吧?此如,尊龍的狗,入不了中國國境,尊龍就違約不拍戲嗎?不會的,每日空運新鮮果汁也不是什麼太難的事,都是可以傾談解決的。  

 

我想也未必是尊龍難侍候,他在荷里活拍戲久了,有他們處事的習慣,什麼要求都先談好寫下來,白紙黑字,而咱們中國人喜歡一言九鼎,用嘴講(或不講,靠識做)。一旦要用筆寫下來,便覺得太嚴重。總之,很可惜,一件眼見就要開展的事,一下子泡湯,得由頭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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